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5:57

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奖学金评比是鼓励大家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请各班级根据《浙江工贸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综合考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浙江工贸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规定:

1、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入学第二学期起按前一学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评定的等级标准发放。

2、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一学期内两次(含两次)以上受通报批评者(含学生公寓管理中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期评选奖学金资格;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留校察看期间取消评选奖学金资格。

3、对试读生、重读生、留级生,在试读、重读、留级期间取消评选奖学金资格。

二、评奖办法;

凡符合一、二、三等评奖条件者,以综合素质考评名次的班级人次从高到低来确定获奖名额。

三、申报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2、无故意拖欠学费或拖欠学费又购买电脑等贵重物品;

3、符合下表的评审条件;

等级

 

智育

德育

体育

能力

一等

1/6以上(无补考)

80

70

60(第一学期55分)

二等

1/3以上(无补考)

三等

1/2以上(无补考)

单项

智育或德育列班级前6%且综合考评列班级前30%

 

 

 

 

 

 

 

 

4、符合《浙江工贸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四、名额分配

各班级各类奖项具体名额分配按照《学生手册》中《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为3%5%7%;智育单项奖学金符合评比条件不超过2%;德育单项奖学金符合评比条件不超过2%;其中班级人数超过46人,二等奖学金名额增加1个)。如下:

学院

班级

班主任

人数

一等名

二等名

三等名

总计

额(3%

额(5%

额(7%

1

汽机学院

汽销1601

王晓慧

39

1

2

3

6

2

汽机学院

汽销1602

何浩瀛

43

1

2

3

6

3

汽机学院

汽修1601

尹学飞

46

1

3

3

7

4

汽机学院

机电1602

赵锡锋

31

1

2

2

5

5

汽机学院

机电1603

李晓星

38

1

2

3

6

6

汽机学院

数控1601

韦志刚

37

1

2

3

6

7

汽机学院

模具1601

王积建

32

1

2

2

5

8

汽机学院

汽修1701

韩义秀

49

1

3

3

7

9

汽机学院

汽销1701

林谢唯

37

1

2

3

6

10

汽机学院

机电1702

秦佳

44

1

2

3

6

11

汽机学院

机电1703

郑晓茶

38

1

2

3

6

12

汽机学院

模具1701

苏如如

37

1

2

3

6

13

汽机学院

数控1701

滕淑珍

40

1

2

3

6

14

汽机学院

数控1702

刘国强

43

1

2

3

6

15

汽机学院

3+2数控1701

叶海港

32

1

2

2

5

16

汽机学院

3+2数控1702

李春峰

40

1

2

3

6

17

汽机学院

3+2模具1701

崔荣生

28

1

1

2

4

18

汽机学院

3+2模具1702

黄知洋

28

1

1

2

4

19

汽机学院

3+2汽修1701

陈春江

20

1

1

1

3

20

汽机学院

3+2汽修1701

陈维

20

1

1

1

3

21

汽机学院

3+2汽修1702

翁景坚

32

1

2

2

5

4、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外补充具体规定。

五、说明: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分院(系)负责评选和初审工作,并在分院(系)公示,时间至少两天。

  2、凡发现不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取消资格后不再增补其所在班级的名额。

  3、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分院(系)自主进行(包括本分院(系)文件拟定、评定工作开展、造册发放等),请各分院(系)认真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仔细核对奖学金申请材料,准确做好奖学金发放。

4、各班级请规范做好奖学金评定材料,并将班级综合考评样表、各班成绩报表、奖学金汇总样表(三类表格同在附件1)、德育分统计表这2份电子材料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黄丹华老师QQ邮箱--149521964@qq.com

5.系办将对获奖人员进行核对,发现虚造分数或分数不实的一律取消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