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学生寒假留校的通知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15:21

学校关于学生寒假留校的通知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假期留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一)为保障学生安全,原则上寒假不提倡学生留校住宿。

    (二)采用“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原则。

    (三)寒假留校住宿,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

二、留校条件及程序

    (一)留校条件:

    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且住宿由学生处统一进行安排。

    1、在市内工学结合(分院(系)安排的)学生(由工作单位及各院系开具工作证明);

    2、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需学生处领导审批);

    3、省外及其他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同学。

(二)办理留校程序:

1、凡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供工作证明或者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书记或者辅导员审批签字后,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假期学生住校审批表》(由院(系)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填写好后交班主任及所在院(系)签署意见(班主任和院(系)应与留宿生家长取得联系),最后交由各院(系)辅导员处汇总;

2、各院(系)将同意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将汇总表(Excel表)连同学生住校审批表于2018年1月10日前送至学生处,逾期未交以自动放弃论处,不予安排住宿。

3、寒假留校同学需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假期学生住校审批表》内张贴照片,并填写完整信息,内容不完整则一律不准办理入住手续

4、学生处批准后,2018年1月20日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各幢公寓关门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下午15:00,开门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11:30,请同学安排好往返时间,提前购票。

    (二)、在离寝前,应关闭本室电灯、水龙头,锁好门窗,打扫寝室卫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祝全院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

 

                                               学生处

                                             2017-12-20